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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大学医学院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24/11/27 9:06:22 被浏览:1475次
在各级领导的亲切关怀和李嘉诚先生的鼎力资助下,在汕头大学医学院全体教职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汕头大学医学院迅速发展,已形成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拥有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5所直属附属医院和1所口腔门诊部。学院坚持创新和奉献的价值追求,致力于以学生为中心的医学教育、以病人为中心的医疗服务、以应用为中心的生物医学和临床科研、以公众利益为中心的社区服务和为了学院的可持续发展以教职员工为中心的职业培训,以达到国内外领先的地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和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28日上午8:00至2024年12月4日下午5:0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登录汕头大学医学院报名网站(https://job.med.stu.edu.cn/),按指引进行报名,并按报名要求上传报名材料。具体如下:
  1.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系统填报后自动生成,无需上传 );
  2. 本人彩色证件照、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证书)、职称证书;。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或汕头大学医学院门户网站(),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
  2.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初审。在报名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内,资格初审结果在汕头大学医学院门户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在面试前应进行资格复审。学院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如因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资格复审结果、面试名单及有关事宜在汕头大学医学院门户网站公布。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法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时间、地点在汕头大学医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一)笔试
  笔试采取固定考场闭卷限时的考试方式。辅导员岗位考试主要考核该岗位的专业基础和专业水平等内容;临床技能教师岗位考试主要考核该岗位的专业基础和专业水平等内容。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入围面试环节。
  (二)面试
  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1:3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72分。
  如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规定执行。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结果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应聘人员。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考察人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八、公示和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汕头大学医学院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本次招聘有关事宜将适时通过汕头大学医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二)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
  (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4-88900466、88900719
  监督投诉电话:0754-88900296

  汕头大学医学院
  2024年11月22日

时间:2024/11/27 9:06:22

该信息从网上收集,仅供参考,详细信息建议咨询公招主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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