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4年9月招聘1名公益一类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24/9/24 8:56:51 被浏览:2677次
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南海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招聘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佛山市南海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是佛山市南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协助做好退役军人政策法规宣传、信访接待、权益保障、信息采集、就业创业扶持、走访慰问、帮扶解困等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服务性、保障性、事务性、延伸性的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报考条件
本次招聘岗位共1个,具体招聘岗位和报考条件详见职位表(附件1),委托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组织部网站(http://zuzhibu.nanhai.gov.cn/)和佛山市南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zfbm/qtyjrswj/xxgkml/)发布招聘信息。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25日。
2.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请报考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电子扫描件)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以“姓名+手机号码”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tyjr_fwzx@nanhai.gov.cn
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0757-86316554(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3.报名所需材料::《南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在表格相应处粘贴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签名)扫描件和可编辑电子版文档、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JPG格式,200KB以内)、本人身份证(含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相关资历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所有证件均要求彩色扫描件。
4.报考人数不够1:5比例不开考。
5.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7)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8)限制招录的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对实施了“两违行为”且情节严重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及本公告规定的港澳居民可报考。
(二)资格审查
我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考试对象,并在佛山市南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公布考试人员名单、考试时间和地点。
四、考试
(一)笔试及面试人选:笔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文写作及申论》。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佛山市南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公布考生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等。
笔试成绩公布后,将进行资格复查,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资格复查时间另行通知。
入围面试人员因前款规定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我单位将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面试: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管理能力、综合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应变能力。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三)总成绩及体检人选:总成绩100分,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佛山市南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公布考生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体检由我单位统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招聘单位支出。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进行组织考察。经考察后未被确定为聘用人员的,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组织部和佛山市南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考察人选对公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内向我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辩,其将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其他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内向我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异议,由其及时依法处理。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未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决定是否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投诉电话:0757-86316582。
佛山市南海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024年9月12日
来源链接:
http://zuzhibu.nanhai.gov.cn/cms/html/6477/2024/20240913093324657814623/20240913093324657814623_1.html
一、单位情况简介
佛山市南海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是佛山市南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协助做好退役军人政策法规宣传、信访接待、权益保障、信息采集、就业创业扶持、走访慰问、帮扶解困等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服务性、保障性、事务性、延伸性的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报考条件
本次招聘岗位共1个,具体招聘岗位和报考条件详见职位表(附件1),委托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组织部网站(http://zuzhibu.nanhai.gov.cn/)和佛山市南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zfbm/qtyjrswj/xxgkml/)发布招聘信息。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25日。
2.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请报考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电子扫描件)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以“姓名+手机号码”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tyjr_fwzx@nanhai.gov.cn
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0757-86316554(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3.报名所需材料::《南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在表格相应处粘贴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签名)扫描件和可编辑电子版文档、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JPG格式,200KB以内)、本人身份证(含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相关资历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所有证件均要求彩色扫描件。
4.报考人数不够1:5比例不开考。
5.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7)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8)限制招录的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对实施了“两违行为”且情节严重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及本公告规定的港澳居民可报考。
(二)资格审查
我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考试对象,并在佛山市南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公布考试人员名单、考试时间和地点。
四、考试
(一)笔试及面试人选:笔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文写作及申论》。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佛山市南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公布考生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等。
笔试成绩公布后,将进行资格复查,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资格复查时间另行通知。
入围面试人员因前款规定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我单位将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面试: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管理能力、综合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应变能力。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三)总成绩及体检人选:总成绩100分,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佛山市南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公布考生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体检由我单位统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招聘单位支出。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进行组织考察。经考察后未被确定为聘用人员的,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组织部和佛山市南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考察人选对公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内向我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辩,其将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其他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内向我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异议,由其及时依法处理。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未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决定是否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投诉电话:0757-86316582。
佛山市南海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024年9月12日
来源链接:
http://zuzhibu.nanhai.gov.cn/cms/html/6477/2024/20240913093324657814623/20240913093324657814623_1.html
时间:2024/9/24 8:5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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