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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开发区澳头街道2024年3月公开招聘4名党建联络员公告

发布:2024/3/13 14:29:39 被浏览:14911次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实施镇村干部“大储备”工作的实施意见》(惠市组通[2021]31号)有关要求,结合街道实际,按照“公开招聘、定岗竞争、择优聘任”的原则,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建联络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党建联络员4名,作为街道干部储备人选。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政治立场坚定,坚定不移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与敌对势力、黑恶势力、邪教势力作斗争。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党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敢于担当、乐于奉献。
4.中国共产党党员。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11日后出生)。
6.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7.无违法犯罪记录。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政治不合格。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言论,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有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言行的;确属弄虚作假、伪造手续或采取不正当手段发展入党的;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存在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拉帮结派、团团伙伙问题,成为宗族或其它利益团体代言人的;作风不严不实,不担当,不作为,“四风”问题突出的;近五年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2.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相关规定受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3.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违反刑法,被调查期间或曾受到刑事处罚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调查期间或曾受到治安拘留处罚的;违反其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被调查期间或曾受到处理的。
4.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
5.患有严重疾病无法正常履职的。
6.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经考试合格录用者,按照街道编外人员进行管理,薪酬约7.9万元/年(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为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3月15日。

 (二)接受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3月15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网上报名邮箱:atdjb@dayawan.gov.cn;在邮件上名称标注“报考澳头街道党建联络员职位+报考姓名”。

 3、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大亚湾开发区澳头街道公开招聘党建联络员报名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
(4)个人彩色免冠一寸证件照;
(5)考生个人承诺书;
(6)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7)所在党组织开具近五年合格党员证明;
(8)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应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认证书。

 (三)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年龄、学历、政治面貌等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初审时间为2024年3月18日至2024年3月20日止。报考人员需按资格审核人员要求及时提交补充材料,如因报考材料不齐、未按时提交补充材料的,不得通过资格审核。(报考材料需在入围面试后按要求提交原件供现场查验).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情况不实的,发现后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主要内容围绕基层党建工作、基层干部日常工作、党务知识等内容。笔试时间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笔试合格人数不足,则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

 (五)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环节的,应在面试前提供报考材料原件以供查验,无法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面试
由澳头街道办统一组织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最终名次按总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如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名次。面试时间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七)体检
按总成绩名次1:1比例进入体检环节。由澳头街道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八)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由澳头街道办组织考察组,考察组根据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提出考察意见。考生须提供个人征信报告、无违法犯罪证明、无参加其他邪教组织等证明。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九)拟聘用人员公示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在惠州大亚湾区官方网站中的澳头街道办页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者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由澳头街道办统筹,按规定程序予以聘用。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资格审核贯彻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本方案由澳头街道办负责解释,未尽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52-5576391(澳头街道组织人事办)
监督电话:0752-5577534(澳头街道纪检监察办)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澳头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4年3月11日

来源链接:
http://www.dayawan.gov.cn/bmpd/atjdb/tzgg/content/post_5216434.html

时间:2024/3/13 14:29:39

该信息从网上收集,仅供参考,详细信息建议咨询公招主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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