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开发区建筑材料和工程技术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3月公开招聘1名初级政府雇员公告
发布:2024/3/7 10:01:27 被浏览:16922次
为进一步充实我中心政府雇员队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政府雇员1名。政府雇员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职权,不占用行政或事业编制,按合同化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初级政府雇员1名。
(二)岗位介绍:工地巡查岗。主要负责协助开展工地综治维稳和日常巡查工作。
(三)岗位要求: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含大学专科),专业不限。
三、报考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自愿履行政府雇员职责与义务,具备一定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常用办公电脑软件,有独立工作和组织协调的能力;
(三)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2日后出生);
(四)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五)符合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等录用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2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拟报考的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8.国家省市区相关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谈、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日上午9:00至2024年3月8日下午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考生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cailiaojishuzx@163.com进行报名,邮件以“姓名+年龄+学历+专业”命名。
(1)《广州开发区建筑材料和工程技术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3月公开招聘初级雇员报名表》(详见附件),需同时上传电子版和亲笔签名的扫描版;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双面);
(3)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
(4)学历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报告需在有效期内);
(5)学位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如有须提供,且在线验证报告需在有效期内)。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日期后,我单位对报考人员个人信息、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经审查、筛选后,以不超过1:5的比例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面谈环节(若符合资格审核人员未达到比例则按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确定面谈人数)。具体人员由广州开发区建筑材料和工程技术管理服务中心短信或电话通知。未通过审查筛选的报考人员,不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名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名者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组织面谈
1.采取面谈方式对考生进行考核,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面谈时间:时间定于2024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和方式以我单位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
(四)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和面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广州开发区建筑材料和工程技术管理服务中心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合格者进入公示环节。考察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经面谈、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名单在面谈结束后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p.gov.cn/)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面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
(二)考察不合格的或放弃考察的;
(三)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五)拟聘用人员从公示结束无异议之日起,因考生个人原因1个月内未入职的;
(六)拟聘用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在6个月内辞职的;
(七)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其他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中对个人申报的资料签署承诺意见。凡逾期无法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规定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在学信网无法查阅学历的考生,需提供由教育部或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函。
(四)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我单位不负责办理聘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工作调动、工作安排等问题。
(六)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以及职位,广州开发区建筑材料和工程技术管理服务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后时间与招聘职位及时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上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七)本公告一切解释权归广州开发区建筑材料和工程技术管理服务中心所有。(联系人:林小姐,联系电话:020-82119083,单位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广州科学城科学大道162号创意大厦B2栋903单元)。
广州开发区建筑材料和工程
技术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3月1日
来源链接:http://www.hp.gov.cn/xwzx/tzgg/zpgg/content/post_9515958.html
一、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初级政府雇员1名。
(二)岗位介绍:工地巡查岗。主要负责协助开展工地综治维稳和日常巡查工作。
(三)岗位要求: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含大学专科),专业不限。
三、报考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自愿履行政府雇员职责与义务,具备一定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常用办公电脑软件,有独立工作和组织协调的能力;
(三)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2日后出生);
(四)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五)符合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等录用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2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拟报考的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8.国家省市区相关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谈、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日上午9:00至2024年3月8日下午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考生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cailiaojishuzx@163.com进行报名,邮件以“姓名+年龄+学历+专业”命名。
(1)《广州开发区建筑材料和工程技术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3月公开招聘初级雇员报名表》(详见附件),需同时上传电子版和亲笔签名的扫描版;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双面);
(3)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
(4)学历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报告需在有效期内);
(5)学位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如有须提供,且在线验证报告需在有效期内)。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日期后,我单位对报考人员个人信息、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经审查、筛选后,以不超过1:5的比例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面谈环节(若符合资格审核人员未达到比例则按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确定面谈人数)。具体人员由广州开发区建筑材料和工程技术管理服务中心短信或电话通知。未通过审查筛选的报考人员,不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名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名者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组织面谈
1.采取面谈方式对考生进行考核,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面谈时间:时间定于2024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和方式以我单位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
(四)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和面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广州开发区建筑材料和工程技术管理服务中心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合格者进入公示环节。考察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经面谈、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名单在面谈结束后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p.gov.cn/)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面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
(二)考察不合格的或放弃考察的;
(三)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五)拟聘用人员从公示结束无异议之日起,因考生个人原因1个月内未入职的;
(六)拟聘用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在6个月内辞职的;
(七)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其他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中对个人申报的资料签署承诺意见。凡逾期无法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规定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在学信网无法查阅学历的考生,需提供由教育部或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函。
(四)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我单位不负责办理聘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工作调动、工作安排等问题。
(六)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以及职位,广州开发区建筑材料和工程技术管理服务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后时间与招聘职位及时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上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七)本公告一切解释权归广州开发区建筑材料和工程技术管理服务中心所有。(联系人:林小姐,联系电话:020-82119083,单位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广州科学城科学大道162号创意大厦B2栋903单元)。
广州开发区建筑材料和工程
技术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3月1日
来源链接:http://www.hp.gov.cn/xwzx/tzgg/zpgg/content/post_9515958.html
时间:2024/3/7 10: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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